打算提起诉讼,第一项需要明确的成本就是诉讼费,但它具体包括哪些?金额如何计算?最终又由谁来承担?本篇将为你说清这些核心问题,让你在提起诉讼前就能心中有数。
一、诉讼费是什么?
答: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交纳的费用,根据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第六条,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:(一)案件受理费;(二)申请费;(三)证人、鉴定人、翻译人员、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、住宿费、生活费和误工补贴。
二、追讨欠款,如何计算案件受理费?
答:该类案件属于财产案件,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,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:
诉讼请求金额
案件受理费
不超过1万元的
每件交纳50元
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
按照2.5%交纳
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
按照2%交纳
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
按照1.5%交纳
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
按照1%交纳
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
按照0.9%交纳
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
按照0.8%交纳
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
按照0.7%交纳
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
按照0.6%交纳
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
按照0.5%交纳
举个例子:假如诉讼请求为100万元,那么案件受理费为13,300元。
1万元部分:50元
1万——10万部分(9万元):90,000 × 2.5% = 2,250元
10万——50万部分(40万元):400,000 × 1.5% = 6,000元
50万——100万部分(50万元):500,000 × 1% = 5,000元
合计:50 + 2,250 + 6,000 + 5,000 = 13,300元
三、离婚涉及财产分割,案件受理费需要交多少?
答: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。涉及财产分割,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,不另行交纳;超过2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纳。
四、起诉公司拖欠工资,案件受理费需要交多少?
答: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。
法条链接: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第十三条,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:
(一)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,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:
1.不超过1万元的,每件交纳50元;
2.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照2.5%交纳;
3.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,按照2%交纳;
4.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照1.5%交纳;
5.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,按照1%交纳;
6.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9%交纳;
7.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8%交纳;
8.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7%交纳;
9.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6%交纳;
10.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纳。
(二)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:
1.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。涉及财产分割,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,不另行交纳;超过2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纳。
2.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。涉及损害赔偿,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,不另行交纳;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照1%交纳;超过1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纳。
3.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
(三)知识产权民事案件,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,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;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,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。
(四)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。
(五)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:
1.商标、专利、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;
2.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。
(六)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,异议不成立的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
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(二)项、第(三)项、第(六)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。
(上下滑动查看法条完整内容)
五、诉讼费用由谁来承担?
答:诉讼费用的承担遵循“败诉方承担”的基本原则,但也存在例外情况。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被驳回,则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;被告败诉,则由被告承担。如果双方当事人各有胜负,法院会根据胜诉比例判决双方分担诉讼费用。如果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,则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。
法条链接: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第二十九条,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,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。部分胜诉、部分败诉的,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。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,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,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。
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第十五条,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,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。
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第十六条,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。
本篇为你厘清了诉讼费的构成和交纳标准,下期我们将继续深入,为你梳理诉讼费的交纳流程,以及“减半收取”的条件等更多实用内容,敬请期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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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综合办公室
编辑:陈 佳
一审:段寅彬
二审:宋文彪
三审:刘 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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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标题:《【安小法·你问我答】诉讼费“扫盲”指南(上)》